English

荡涤“电脑屋”

1998-07-05 来源:生活时报 罗伟 我有话说

在京城的一些大商场、楼群、胡同内出现了一些“电脑屋”,由于软件种类多,价格便宜吸引了不少中小学生在此游戏。游戏内容涉及战争、凶杀、色情,被家长称为“电子毒品”。近日,东城工商机关开展了大规模的检查和整顿——

6月30日,东城工商局对全区范围开展大规模检查和整顿,对所有34户“电脑屋”一律关闭,对其中违法经营的两户处以1600元罚款,其余正在处理之中。

在最近一个时期京城的一些大商场、楼群、胡同都开设了电脑网络服务、电脑培训、电脑工作室等,大多摆上几台电脑,使用电脑软件并将电脑之间连接,产生对抗的效果,由于其利用声音、影像产生动感、竞技等刺激的感觉,比家庭单独电脑玩起来更有效果,容易成瘾,于是吸引了大批中学生。

在寿比胡同细窄的小巷深处21号一间也就有十余平方米的小屋内,六七台电脑前坐满了学生,正在聚精会神地玩着电子游戏。在此注册的是晓帆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信息咨询、技术咨询、培训、图文设计制作。

在东城东堂子胡同的北京鑫世嘉电脑服务中心,9台电脑前已座无虚席,有的孩子在进行连机对抗战斗打得难解难分,而其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是计算机技术开发等。

“电脑屋”有吸引力是因为这里的软件种类多,比游戏厅里便宜(游戏厅里投币的台机每小时要几十元),而这里每小时只要五六元。孩子玩游戏的钱是父母给的零花钱,有的就以培训费、交各种费用向父母骗钱。

法规规定平时游戏厅禁止中小学生入内,而电脑屋则不管。

由于开办游戏厅需文化部门和公安部门审批后工商部门才给办理营业执照,于是有的人便打起“擦边球”,办个电脑服务、培训、网络服务和电脑租赁的营业执照,摆上电脑,配软盘,堂而皇之进行“租赁”和“游戏”,实际上是在搞电脑游戏。

电脑屋也叫“网吧”,没有行业管理部门,目前处在“自由”阶段,软件涉及战争、凶杀、色情等内容,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的家长以为孩子去学电脑了,实际在玩游戏。由于孩子对游戏迷恋,造成学习成绩下降,有的家长对电脑屋形象地称为“电子毒品”。

为规范“电脑屋”的行为,工商部门将对其进行整顿。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